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9年度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6-01浏览次数:296

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教社科司函[2009] 86号

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9年度招标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9年度招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和资助额度
  经中央有关部委和高校推荐、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遴选,并经教育部批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9年度招标课题共40项(详见附件)。
  每个项目的资助经费原则上为30~80万元。
  二、投标条件
  凡普通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具有正高职称,符合《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所在学校同意并提供担保,均可组织课题组参加投标。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投标:
  1.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2.承担历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尚未完成者;
  3.正在承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在2009年8月15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三、招标文件和投标要求
  (一)招标文件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9年度招标课题》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实施办法》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
  4.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关于受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材料的函》
  5.《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9年度投标情况一览表》
  以上招标文件可向教育部委托的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索取,亦可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下载。
  (二)投标要求
  1.投标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材料,使之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自行改动投标课题名称。
  2.投标材料于2009年8月20日报送学校社科处,在确认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后,将7份投标材料分别装袋盖章密封(含1份原件)。重大项目招标书请多印一份社科处留档。电子 表格发至kycwk@fjnu.edu.cn

  三、材料报送的有关事项
  详见《关于受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材料的函》。
  
  附件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9年度招标课题
  附件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实施办法》
  附件3:教育部重大项目招标书.doc
  附件4: 《关于受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材料的函》
  附件5: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9年度投标情况一览表》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