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校青年教师成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吴榕芳发布时间:2014-09-10浏览次数:864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校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批高水平的青年科研后备人才队伍,推进学校事业的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青年教师成才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是我校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青年教师。

2、申请者年龄在35周岁(197911日以后出生)以下。

3、申请者必须在20127月以来在本科大学学报或CSSCI收录的刊物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4、已主持过省级(含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省高校杰出青年教师或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校青年教师成才基金项目,以及已被遴选为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等项目资助的青年教师不在本基金项目资助之列。

二、资助方向及金额

1、申报的项目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不含教学法或有关教改问题研究)。

基础研究应注重研究我国、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或学科建设发展中的前沿问题;注重新兴学科、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应用研究应关注国内外或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关注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具有前瞻性和导向性的现实问题;关注为党和政府决策咨询服务;关注企业技术革新与管理创新等科研项目。

2、校青年成才基金项目是作为申报省部级以上青年项目的培育项目,所申请的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和创新性构想,获得当年度校青年成才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在原申请书基础上向同行专家或导师请教、指导,进一步修改、完善课题论证,并申报次年的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

3、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每项0.8万元。

三、项目评审方式

在学院和学校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的基础上,本项目评审拟采取校外专家和校内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

四、鉴定和结项

1、校青年成才基金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需要延期研究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作出书面说明;

2、项目责任人提出项目鉴定和结项申请需要报送下列材料:项目《福建师范大学青年成才项目结题审批书》(见附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和项目研究成果(未出版的书稿或发表的论文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一式5份(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研究成果1份即可),由社科处组织专家鉴定。

3、免予鉴定的范围

1)项目负责人在研究时限内获得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项目;

2)最终成果是研究咨询报告,其提出的主要政策建议得到省部级以上党政主要领导明确批示,并为厅局级以上部门采纳,或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采纳和推广,取得了明显成效。

3)著作类成果已正式出版,或参编著作10万字以上;

4)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省级CN刊物发表论文2篇。

 申请免予鉴定者仍需填写项目《福建师范大学青年成才项目结题审批书》,注明免予鉴定的理由,并附项目成果和有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批。申请免予鉴定经审核不符合条件者,退回申请人重新申请鉴定和结项。

四、申报要求和申报时间

1、项目申报者需填写《福建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成才基金项目申请书》(社科处网站上下载),并将纸质文本一式5份和电子文本于1010日前报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2、不具备中级职称的申报者,需有2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推荐。

3联系人:叶祖淼,电话:22867476,邮箱:yzm2000@fjnu.edu.cn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成才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2.福建师范大学青年成才基金项目结题审批书.doc 

社会科学处

                                                                        2014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