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叶祖淼发布时间:2015-03-10浏览次数:796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52号)要求,现将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奖励范围
  1.评奖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和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
  2.奖项设置和名额
  奖项分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除成果普及奖不分等级外,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届评奖的奖励名额总计900项左右。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11120131231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2)学术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本届评奖,地方院校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其他部委所属院校以所在部委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单位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把好学风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切实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学校将根据教育厅下达的申报指标报送评奖成果。

    为更好地了解申报动态,各单位须在22前将拟申报者的姓名、成果名称、获奖情况报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成果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录入、打印和上传。
  有关成果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5@sinoss.net
  2.申报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给学校社科处。《申报评审表》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学校社科处将登录申报系统,按申报限额统一上传审核后的《申报评审表》电子版。

3.各单位须对《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初审主要审核:(1)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规定;(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3)引用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表达是否规范;(4)申报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本申报通知的规定。

五、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一览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3打印双面复印。
  (2)著作类、普及类成果一式3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一式8份,同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3.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六、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各单位请于313日前将《申报评审书》电子版收齐汇总后发送至社科处邮箱。《申报评审书》纸质版本、申报成果由各单位统一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316,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22867459

社科处邮箱:kycwk@fjnu.edu.cn

 

附件1:第七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实施办法.doc        

附件2: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3:第七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答疑.doc 

 

                                                                                                                                        社会科学处

                                         201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