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简称《成果奖实施办法》,见附件),教育部决定启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我校申报成果质量,原则上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著作类成果必须由A类出版社出版;2.论文类成果必须是在A类及以上级别期刊上正式发表;3.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必须获得国家有关部委采纳或领导批示,或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4.申报成果必须获得过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请各单位将申报成果按推荐优先顺序进行排序。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名额
(一)本届评奖,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二)本届评奖接受香港、澳门高校申报,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具体申报名额详见申报系统,请以单位账号登录后查看。各申报单位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科学合理分配申报名额,规范申报程序,切实做好申报遴选工作。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可访问申报系统(https://218.241.235.188/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二)时间安排
1.各单位即日起至2023年1月8日,按照本通知要求,将纸质材料交到行政楼504室,电子版材料发送社科处邮箱kycwk@fjnu.edu.cn;
2.2023年1月8日至1月15日,社科处形式审查、评审推荐、公示推荐结果,并
组织获推荐项目负责人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到“福建教育学院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ky.fjjyxy.com/showLoginPage.do);
3.2023年1月16日至2月22日,省教育厅评审推荐、公示推荐结果;
4.2023年2月23日至2月26日,各校社科处组织登录教育部申报系统,上传审核后的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并向省教育厅上报纸质材料;
5.2023年2月27日至2月28日,省教育厅进行系统审核;
6.2023年3月1日至3月6日,省教育厅向教育部报送推荐材料。
(三)各单位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5. 提交的《申报评审表》和成果等材料,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及内容要确保一致,各单位务必按照要求认真审核。
五、申报材料
(一)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excel)、申报评审表(word)、申报成果(PDF)、相关证明材料(PDF)。
(二)纸质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8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学校名称、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六、咨询电话:李绍锋,22867459,邮箱:kycwk@fjnu.edu.cn。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联系人:蔡老师,电话:0591-87862982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doc
4.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
5.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xls
社会科学处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