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社科规划办定于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组织对2017年获得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及西部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本次中期检查将采取召开现场汇报会和线上提交中检材料相结合的形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参检项目清单见附件1。
2.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1月25日至12月8日,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并按照《项目中检手册(负责人)》(附件2)要求,做好中检材料填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3.中期检查汇报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1.本次参检项目清单
社会科学处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