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我校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及青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叶祖淼发布时间:2015-10-09浏览次数:638

各单位: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福建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和省社科规划办有关通知精神,经研究,定于10月中下旬开展我校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2013年立项的在研项目

二、检查内容

1.课题组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研究进度是否符合研究计划的要求;

2.是否按研究计划取得阶段性成果;

3.项目责任单位是否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4.项目责任单位承诺的优惠措施是否真正落实;

5.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三、检查形式:召开汇报会和提交书面报告相结合

1.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2.项目负责人撰写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

3.责任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撰写本单位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四、汇报会具体安排

1.会议时间:1019日下午300(星期一);

2.会议地点:新校区行政楼二楼第十会议室;

3.参加对象:省社科规划办领导,校领导,社科处,2013年立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具体名单附后);

4.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及交流互动(每人3-5分钟);

届时,请各有关单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准时与会,若需要变更的事项,请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变更审批表》,并于1019日下午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变更审批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材料报社科处,邮箱:kycwk@fjnu.edu.cn

 

附:1.2015年度福建师范大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清单.xls

2. 2014年版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3.省社科规划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事项变更审批表.doc全国社科规划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社会科学处

                                       2015年10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