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2018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吴榕芳发布时间:2018-08-27浏览次数:18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2018年度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省文化厅暨福建省艺术科学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18年度课题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2018年我校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在研项目情况表》(附件1)对本单位的在研项目进行认真检查,尤其是意识形态方面的检查。

二、年度检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在925日前通过“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申报管理系统”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含年度检查表),报告中要详细汇报项目研究主要内容、进展情况、已发表研究成果,以及是否存在政治导向问题等情况,有涉及意识形态问题的要阐明具体内容

2.项目负责人要同时提交一份自查报告(含阶段性成果清单)给学院做审查,930日前由学院提交一份本单位在研项目2018年度实施情况报告(含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分管科研院长签字、党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后报送社科处504办公室。

三、其他注意事项:

1.2014()后立项的项目,变更、年检、结项鉴定申请等均需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申报管理系统”内提交。具体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官网主页-在线办事-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也可输入网址:http://114.255.59.86/

2.20189月起,结项项目需使用最新版的鉴定结项审批书(20187月更新),请在申报管理系统首页下载。

  

附:2018年我校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在研项目情况表.docx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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