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校内教师申报高级别课题培育项目实施规范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叶祖淼发布时间:2016-10-27浏览次数:426

各单位:

为了对校内教师申报高级别课题培育项目进行规范管理,充分挖掘中青年教师的科研潜力和才能,提高项目申报和研究质量。现就规范该类项目管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内培育项目时限一般为两年,需要延期研究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作出书面说明;

二、获得当年度校培育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在原申请书基础上,向同行专家或有丰富科研经验的校内外专家进行咨询和指导,进一步修改、完善课题论证,并申报来年的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

三、项目责任人提出项目鉴定和结项申请需要报送下列材料

1.项目《结题审批书(见附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和项目研究成果(已出版的书稿封面和扉页或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一份

2. 项目研究成果简介和最终研究成果。

四、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任何一项,均可提交结项:

1.项目负责人在研究时限内获得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

2.最终成果是研究咨询报告,其提出的主要政策建议得到省政府厅局级以上部门采纳,或经省部级以上党政主要领导明确批示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采纳、推广取得明显成效。

3.类成果已正式出版,或参编论著字数在10万字以上

4.省级CN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

五、校内教师申报高级别项目的培育项目经费统一纳入学校科研专户管理,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经费预算开支。

为方便财务报销和经费管理,请项目负责人于11月10日前提交项目预算经费审批表(见附件2)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社科处,同时领取项目经费拨款证明。

  

附件:1.结题审批书.doc

      2.项目经费预算审批表(校内用).doc

  

社会科学处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