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出版经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吴榕芳发布时间:2020-09-03浏览次数:170

各单位:

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和部署,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出版经费使用与管理情况专项检查,检查工作以二级单位为主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6年以来科研经费中10万元(含)以上的出版经费,包含借款尚未报支的出版经费。

二、检查内容

检查出版经费是否按照国家和省部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出版经费相关规定进行使用,是否存在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下列情况:

1.出版经费是否用于出版与项目无直接关联的成果;

2.出版经费是否存在超支现象;

3.是否有签订正式出版合同。

三、检查时间和步骤

专项检查从202093日开始,至930日结束。检查工作分为二级单位自查、学校重点抽查和总结整改3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

自查阶段时间为202093-915日。凡属检查范围内的出版经费,项目负责人要根据财务支出明细,比照经费预算和检查内容做好自查工作,如实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出版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自纠表》,一式一份交各单位,由各单位自行保管。各单位要对出版经费自查情况进行复查,总结存在问题和管理建议,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出版经费使用情况汇总表》,并形成单位总结报告,由单位负责人或分管科研领导签字、盖公章后,于2020915日前报送科技处、社科处。

(二)重点抽查阶段

重点抽查从2020916日开始至922日结束。科技处、社科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汇总表》及总结报告,进行重点抽查。

(三)总结整改阶段

总结整改阶段为2020923日至930日。科技处、社科处、财务处根据各单位总结报告、重点抽查情况,结合日常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发现的问题,下发检查情况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各单位按照要求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对本单位出版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学校也将根据检查情况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确保出版经费的规范使用。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此次出版经费的专项检查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学校统一安排开展检查,相关项目负责人做好自查和配合重点抽查的准备工作,保证专项检查的顺利进行。

(二)联系人及电话:

科技处:郭烽丽     0591-22867469

社科处:李绍锋、吴榕芳 0591-22867459

财务处:江轶       0591-22867505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财务处

                              

  202093

 

附件:

1.福建师范大学出版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自纠表.xls

2.福建师范大学出版经费自查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