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政协理论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政协理论研究的质量和水平,省社科规划办将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课题列入2022年度省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管理。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条目
1.关于习近平总书记“牢牢把握人民政协的人民性”重要论述的研究;
2.打造富有政协特色的党建工作研究;
3.专门协商机构运行机制和作用发挥研究;
4.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为改革“破”“立”“建”凝聚共识研究;
5.当好人民政协制度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的研究;
6.破解市县政协“两个薄弱”问题研究。
二、项目类型及资助金额
省社科基金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专项课题共立项6项,每项资助3万元。
三、项目完成时限
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论文,项目完成期限为1年,从立项公告之日起计算。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至2022年3月8日。
五、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党政机关人员须具有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组织项目实施。组建项目组团队时须征得本人同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在研的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申报截止前,相关管理部门已发布结项公告或通知的除外)。
六、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围绕上述选题条目设计确定具体题目(应在选题条目所涵盖的范围之内)。
2.本年度获得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不重复立项。
七、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人如实填写《福建省社科基金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专项申请书》(附件1)。《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装订成份,无需学院盖章。
(二)纸质材料包括:
1.《福建省社科基金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专项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
2.《2022年度福建省社科基金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专项申报汇总清单》(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1份,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三)上述材料电子版以申报单位为名压缩打包后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八、结项要求
项目由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负责结项鉴定。研究成果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才能申请结项:
(一)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在本科高等院校学报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并注明系福建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专项课题资助;
(二)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在《中国政协》《人民政协报》《政协天地》等政协系统报刊上发表的;
(三)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采纳的;
(四)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办公厅《八闽快讯》(专报件)、省委政策研究室《调研专报》《调研文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报告》的;
(五)研究成果对政协履职具有理论指导意义,推动具体工作实践并经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认可的。
九、其他事项
各单位务必于2022年3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交到社科处和电子材料发送至社科处邮箱kycwk@fj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504室。联系人:李绍锋,联系电话:0591-22867459。
附件:1.福建省社科基金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专项申请书.doc
2. 2022年度福建省社科基金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专项申报汇总清单.doc
社会科学处
2022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