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吴榕芳发布时间:2017-06-21浏览次数:219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4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6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教育部直属高校及其他部委所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组织实施(简称中检单位),由各中检单位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布置中检、审核汇总中检材料并统一报送。

2.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7 620日开通中后期管理系统请项目责任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附件1),并在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如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可同时填报重大事项变更信息。学校社科处将对中检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线审核提交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2015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2014年立项的项目必须参加本次中检。

4.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1份《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5.在线填报信息及学校在线审核截止日期:2017718日。请各有关学院于2017724日之前报送纸质材料。

四、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精心组织中检工作,按《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初审,并以中检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

五、注意事项

1.中检结果将在社科网公布。

2.本通知所有附件请从社科网下载。

附件: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2.2017年度需中检的一般项目一览表.xls

社会科学处

2017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