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教育学科申报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受理,根据省教科规划办的工作要求和安排,现将教育学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二)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
(三)不得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四)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
(五)已申报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
(六)教育学不在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试点之列。不能以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
二、申报方式
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申请人须将填好的纸质版申请书、申报成果交我处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是。纸质版申报材料由我处统一报送。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7份,请用120克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二)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及修改说明2份。
(三)成果查重报告2份,纸质版查重报告可只打印数据页。
(四)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7份。
(五)《申请书》中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填好后再打印:“申请书填写的内容属实;本单位可以提供进一步修改完善该论文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审核日期填写2024年7月31日。
(六)《申请书》中“六、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或单列学科规划办意见”填好后再打印:“申报信息属实,同意申报。”审核日期写,2024年8月1日。
上述材料及《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需一同报送我处,邮箱849068382@qq.com。
四、进度安排
1.申报摸底:7月6日前,各学院向社科处反馈申报意向,提交拟申报项目清单。
2.学院论证:7月7日-7月18日,各学院组织院内论证会,向社科处报送论证会相关信息。
3.提交申请书初稿:申请书初稿提交学院科研秘书,有修改说明的需一同提交,学院初审后于7月19日统一报送社科处进行论证评审和打磨。
4.出版社(博士毕业单位)盖章:有联系出版社推荐或者申报优秀博士论文项目的老师于7月26日前提交定稿材料由社科处审核,并提前对接出版社或博士毕业单位沟通盖章事宜,并将盖章材料及时寄回。
5.提交定稿材料:学院收齐所有申报项目定稿材料,于7月31日提交社科处。
社会科学处
二O二四年七月四日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