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课题申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编制和实施好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民主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对重大问题形成共识,增强规划的科学性,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决定对福建省“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单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课题内容
按照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要求,研究课题应紧扣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围绕福建省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分析破解这些问题的方向和对策。课题申请单位选题时,可参考福建省发展改革委、福建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选题指南》,也可自行确定与福建省“十二五”规划有关的题目和研究方向。
三、具体要求
1、课题承担单位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紧密结合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先行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的具体实践,组织开展研究,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的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此条件的,须有两名同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四、时间安排
1、 项目申请人根据自己的研究优势选择课题,如实填写《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发展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报送校社科处审核盖章,并于
3、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方案进行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于
五、课题进度要求
1、承担单位须于2009年6月30前与福建省发改委规划处签订项目协议书。
2、承担单位应于2009年10月前完成研究课题的初步报告,提交福建省发改委规划处组织评议审查。
3、承担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09年12月前向福建省发改委规划处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4、研究期间,福建省发改委可依据规划前期研究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作1-2次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六、研究经费
福建省发改委视研究需要,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8号 福建省发改委规划处
邮政编码:350003
网址:www.fjdpc.gov.cn(福建省发改委主页、计划规划专栏)
联 系 人:谭洪江、黄平、林栋
联系电话:(0591)87063094、87063421、87063427
传 真:(0591)87063439
附件:1、课题指南.doc
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