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社科联〔2009〕29号
关于福州市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社科联,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市属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
根据《福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令〔2002〕第25号),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今年组织开展福州市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现将评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要求和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和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通过评奖,激励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服务,为福州在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中打基础、挑大梁、树形象、走前头服务,进一步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
二、学科组和成果形式
1、参评成果分为5个组,分别为:(1)马列·科社组(含马列、科社、党史党建、政治学、哲学);(2)文史组(含中国文学、外国语文学、新闻学、图书馆、情报文献学、语言学、历史学、考古学、艺术学);(3)经济组(含经济理论、应用经济、统计学、会计学);(4)社会组(含社会学、体育学、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宗教学、法学);(5)教育组(含教育学、教材教法)。
2、成果形式包括:(1)专著;(2)调研报告、决策咨询研究报告;(3)论文、系列论文;(4)工具书、科普读物;(5)教材、古籍整理;(6)译著。
申报者需自行确定参评的一个学科组和相应的一种成果形式,以便归并进行量化评分。
三、申报资格
1、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每位申报者最多报2项;联名成果,由主编或第一作者具名申报并视同个人成果;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集体成果,申报数量不限。
2、参评成果资格
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和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科研成果,均可申报。不宜公开发表的成果(主要指内部调研、研究报告)须附有被采纳应用的证明(县级以上机关)。福州市年度重点课题调研成果亦可参评。
确定成果时限的依据是:以第一次出版社出版印刷的时间为准,不以再版、再印时间为据;刊物发表的以第一次发表为准,不以转载和摘登的日期为据;内部调研报告,根据其被采纳应用的时间确定;福州市年度重点课题调研成果以立项年度为准。同时要求:
1)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2)公开出版的论文集,其中单篇论文可作为个人成果形式申报。主题集中的个人论文集,可作为专著形式申报;主题分散的个人论文集,只以其中单篇论文形式申报。
3)围绕同一专题,作者相同、标题相同的一组论文,可作为系列论文申报;虽围绕一个专题但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或作者各不相同的一组论文,不视为系列论文,只能以其中某单篇论文申报。
4)社科类译著申报时,论文应附外文原件或复印件;专著至少应附外文原件(复印件)的一个章节。用外文撰写发表的论著,论文要求附整篇译文,专著要求附不少于一万字的中文内容摘要。
5)教材应是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教科书。
6)普及读物应是哲学社会科学知识的普及读物。
3、已获县级政府奖以及各级学会、研究会等其他非官方组织奖励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可申报参加评奖。
本届评奖原则上只评福州地区作者的成果,但福州地区之外的作者研究福州问题的成果,可申报参评。
4、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已获市政府、省属厅局及以上奖励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2)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
3)文学艺术作品、文学性的人物传记、描述性的资料书、新闻报道和宣传性文章;
4)版权有争议的成果。
四、报送材料及报送要求
1、每项成果应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共6份(其中原件至少1份),填写《福州市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福州市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简表》一式6份。表格从市社科联网页(http://www.fzskl.com )下载,并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成果申报评审表》须发电子版至邮箱FZSKL@163.com。
2、本届成果评奖实行匿名评审。成果形式为专著(书籍)的由市评奖办统一用书套予以匿名;论文和研究报告的原件(1份)不匿名,另外5份由申报者自行将申报者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隐去。
3、申报表格须由申报者本人签名及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审核内容包括:(1)申报资格是否符合上述规定;(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3)评审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要求;(4)《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简表》中,成果简介引用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客观;(5)除著作以外的参评成果是否经过匿名处理。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30日。
五、其它事项
1、各县(市)区社科联、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理论研究基地要认真做好本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的宣传发动和组织申报工作,确保评奖工作顺利进行。
2、本届评奖设一、二、三等奖及佳作奖,佳作奖授予在复评中被提名而又未被评上等级的青年作者(39周岁以下)和县(市)、区基层作者;奖金为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含佳作奖)3000元。
3、本届评奖不收取申报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申报者收取任何费用。
4、所有送评成果,待评奖结束后,如需退回,由作者与市评奖办联系。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吴学荣:83212403 13328850806
严 平:83212403 13506973606
地 址:台江区817中路798号金安大厦9层
邮 编:350004
福州市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
2009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