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社科[2010]001号
关于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和我省社科规划办《关于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09]29号)和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闽社科规办[2010]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如违规申报,所在单位将被通报批评。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1年3月10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国家社科基金于2009年正式增设管理学科,并于2010年开始受理课题申报。侧重资助我国经济社会管理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发展中国特色的管理学理论。
2.申请书封面上方2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学科分类应根据课题指南的学科组分类选择填写一个一级学科的中文名称(共23个一级学科),而不填写代码;“数据表”里面的学科分类要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0年试行版)”,填写申报项目所属的二级学科中文名称及其代码。“所在单位”填写“福建师范大学××××”。
3.“申请者承诺”处在申请书经我处审核无误复印完成后要签上名字。
4.数据表“主要参加者”栏只需填写汉字就行,不用填写代码。
5.立项时间从2010年7月1日算起。基础研究一般为两至三年;应用对策研究可根据所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来确定;项目申报者在填写“计划完成时间”这一栏时,须根据自身情况科学客观地考虑,尽可能安排得宽裕一些,以免无法按时完成课题而办理项目延期手续。
6.课题设计论证部分与完成项目研究的条件和保证部分应以申请书给定的空白为限,不能加页、超出。
7.申请经费额度请按照项目类别确定,重点项目平均资助强度20万元,一般项目12万元,青年项目10万元。
8.在填写“申请经费”这一栏时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若项目获立项,将还有一次调整经费预算的机会。经费预算中管理费一栏,重点项目填3000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填2000元。
9.申请书中学校意见和省社科规划办意见,我处已经填好,请勿改动。
10.申报项目应下载2010年版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项目申报数据代码及《课题论证》活页等,不能使用往年的申请书及相关的申报材料。
11.活页内容的字数要求是不能超过4千字。活页内容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填写:
(1)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2)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能填写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成果数量,不得填写成果作者、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信息。与本课题研究无关的成果以及主持或参加的各类项目等不能填写。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成果要分开填写。课题负责人的前期研究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活页4000字包括前期成果和参考文献文字表述字数。
三、申报时间安排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广泛发动并督促、帮助项目申请人认真做好课题论证,在保持与去年持平的申报数量基础上,切实提高申报的质量。要抓紧时间,让申报者充分利用好寒假、春节,科学安排好申报工作的必要环节。
1、2010年1月20日之前将拟申报项目教师名单及选题报送社科处。
2、我处将学校近年来部分立项项目的课题论证电子版发送给相关学院科研秘书,申报者可进行参考。
3、申报者于2010年2月22-23日将申请书、活页一份(A4版)交到各学院科研秘书处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核。各学院应组织专家组于2月24-26日对申报活页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给申报者。
4、各单位按以下时间安排将申报材料报至社科处审核;
(1)3月1日上午:文学院、海外教育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
下午:教育学院、体育科学学院、音乐学院、旅游学院、图书馆
(2)3月2日上午:社会历史学院、经济学院、闽台区域研究中心
下午:公共管理学院、传播学院、美术学院、其他相关单位或个人;
四、最终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报送一式7份,其中上报全国规划办5份(活页一式5份放在一起,夹在1份申请书中, 6份申请书夹在1份申请书中)。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2010年3月4日前必须把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本由学院集中后报送社科处。
七、联系人:陈伟达 联系电话:22867459。
Email:kycwk@fjnu.edu.cn
社科处
2009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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