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学校办〔2010〕4号
学校办公室关于召开第十四届科技节开幕式的通知
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召开校第十四届科技节开幕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二、地点:旗山校区学术大讲堂(图书馆一层)。
三、参加对象:校领导,机关各部处、馆、中心、集团、医院、公司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党政工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无党派人士联谊会负责人,离休党总支、关工委、退休协会、老年大学负责人,教代会、工会两委委员,部门工会主席,各系(教研室)主任、学位点负责人,教授、博士、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代表(各学院参加会议人数请见附件)。
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准时参加,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附件:校第十四届科技节开幕式各学院参加人数安排表
二○一○年一月七日
附件: 校第十四届科技节开幕式各学院参加人数安排表 单 位 人数 单 位 人数 教育学院 30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30 经济学院 30 物理与光电信息科技学院 30 文学院 30 化学与材料学院 30 传播学院 15 地理科学学院 25 社会历史学院 25 生命科学学院 25 法学院 20 软件学院 5 公共管理学院 25 应用科技学院 5 外国语学院 25 海外教育学院 5 音乐学院 20 协和学院 5 美术学院 20 旅游学院 10 体育科学学院 20 主题词:科研 科技节 通知 抄 送:校领导。 福建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0年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