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4-29浏览次数:219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福建省高校创新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0933号)精神,要求各高校做好验收安排工作,并在2010530日验收完毕。届时对达不到验收条件,或逾期未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未提出延期验收申请的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省教育厅将责令整改,若整改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被认定为基地建设不合格项目,同时对该基地予以摘牌。

为确保我校8个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按期验收,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去年年底拟申报的验收时间(具体名单见附件1)务必于510日前做好基地验收材料的准备工作(按附件2格式填写验收申请书),准备20分钟左右的PPT汇报,并将确认后的验收时间和申请书纸质材料报送社科处办公室叶祖淼处,电子版发至邮箱:yzm2000@fjnu.edu.cn

逾期未进行验收同时又未提出申请验收延期的我校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学校拟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措施,并要求限期整改。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名单.doc

      2.福建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建设项目验收申请书提纲.doc 

社会科学处

201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