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公室关于举行第十五届科技节开幕式的通知

发布者:叶祖淼发布时间:2011-01-10浏览次数:127

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举行校第十五届科技节开幕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1113日(星期四)下午1430

二、地点:旗山校区学术大讲堂(图书馆一层)。

三、参加对象:校领导,机关各部处、馆、中心、集团、医院、公司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党政工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无党派人士联谊会负责人,离休党总支、关工委、退休协会、老年大学负责人,教代会、工会两委委员,部门工会主席,各系(教研室)主任、学位点负责人,教师代表(详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各学院参会人员中青年教师代表必须占三分之二。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参会情况将作为学校目标管理及精神文明学院评估的依据,会后通报各单位参会人员情况。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教师准时参加,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附件:校第十五届科技节开幕式各学院教师参加人数安排表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

附件:

 

校第十五届科技节开幕式各学院教师参加人数安排表

 

单位

人数

单位

人数

教育学院

25

数学与计算机科技学院

25

经济学院

25

物理与光电信息科技学院

25

文学院

25

化学与材料学院

25

传播学院

15

地理科学学院

25

社会历史学院

25

生命科学学院

25

法学院

20

软件学院

5

公共管理学院

25

应用科技学院

5

外国语学院

25

海外教育学院

5

音乐学院

20

协和学院

5

美术学院

20

旅游学院

5

体育科学学院

25

 

 

 

 

 

 

 

 

主题词:科研  科技节  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1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