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上半年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翎发布时间:2023-05-07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和撤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项目结题。2019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 

2.项目清理。对于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超过项目执行年限,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原则上将予以撤销。

二、相关要求

1.请尽快通知在结题范围内的课题负责人,按照各项目立项通知以及《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2.本次项目结题材料由社科处汇总后,统一上报教育厅。教育厅不接受个人申报。

3..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项目结题申请书封面及项目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结题要求予以审核。结项报告书请用2023年版,电子版可在本文附件中下载。

4.各有关单位应及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结题材料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社科处。

5.请各学院于510日前报送此次需要结项项目的项目结题汇总表(电子版),便于办理财务决算表。结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420602702@qq.com邮箱。

515日前报送纸质版项目结题报告书(每个项目1份);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能证明符合结题材料即可,尽量精简);项目结题汇总表1份,加盖学院公章);结题意见函(1份,加盖学院公章,写明结题审核过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及学院意见)

电子版:结题报告书(Word)佐证材料(PDF版)项目结题汇总表

各学院以项目编号+课题负责人为文件夹名字汇总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统一发至社科处邮箱kycwk@fjnu.edu.cn。项目结题报告书中的财务决算表由社科处统一交由财务处办理,无须个人办理。

联系人:张翎,联系电话:0591-22867459

 

 

附件:

1.2023年度上半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汇总表.xlsx

2.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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