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 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绍锋发布时间:2023-05-10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 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推进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于5月11日中午12点前将落实计划统计表(附件 1)电子版(盖章 Pdf 版和 Word 版)报送至社科处卓宽裕邮箱:409294469@qq.com;

2.于 5 月 12 日至 9月 1 日期间,每周四中午12点前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落实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 2)电子版报送至卓宽裕邮箱409294469@qq.com;

3.于 12 月 22 日前,将 2023 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落实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 2)、落实进展情况报告(附件3)电子版(盖章 Pdf 版和 Word 版)报送至卓宽裕邮箱409294469@qq.com。

4.各单位科研助理月薪酬需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23年福州最低工资标准暂未公布,福州依旧实行往年的福州最低工资标准。从2022年4月1日起,福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60元。



附件:1.XX学院2023年落实计划统计表.docx

    2.XX学院2023年落实进展情况统计表.xls

    3.XX学院2023年落实进展情况报告.docx


社会科学处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