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郭小梅发布时间:2015-12-15浏览次数:1376

  

 

关于做好2016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和闽教科【2014】14号、闽教科【2015】27号文精神,现就2016年省中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中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申报和立项原则、方向、条件和资助额度等要求仍按闽教科〔2015〕27号文件执行。2016年,省中青年教师科研项目不再设重点项目。

二、根据文件精神仍采取“专家评审、等额推荐、审核下达”方式直接立项。请各学院按照下达的项目推荐数(见项目分配表),学院组织评审专家4-5名。评审项目应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评审程序进行推荐立项。学院评审推荐项目务必于2016年1月21日前完成。

三、学院报送材料和时间

各学院于2016年1月21前须同时报送评审专家名单1份(加盖学院公章)、省中青年项目推荐清单1份(加盖学院公章)和申报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由项目申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并盖学院公章),并将评审专家名单及项目推荐清单电子文档发送社科处邮箱:kycwk@fjnu.edu.cn

四、通过专家评审推荐的项目即可登录“福建省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系统申报。(网址:v.cn)。该系统自动受理申报时间截止至2016年2月25日止。为方便登录系统,请用谷歌浏览。

                                           联 系 人:郭小梅

                联系电话:22867459

 

各学院2016年项目申报分配表

序号

单位

申报数

1

教育学院

3项

2

经济学院

5项

3

文学院

5项

4

社会历史学院

4项

5

公共管理学院

4项

6

马克思主义学院

4项

7

外国语学院

5项

8

体育科学学院

5项

9

法学院

3项

10

美术学院

4项

11

音乐学院

4项

12

传播学院

3项

13

旅游学院

3项

14

海外教育学院

2项

15

其他

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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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师范大学社科处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16年学院评审专家名单表.xls

  

       2016年各学院中青年项目推荐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