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下半年)申报公告

发布者:李绍锋发布时间:2026-08-12浏览次数:10

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组织广大专家学者为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出谋献策,现公开发布2026年度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下半年),请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学者申报。具体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目录

1.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的体制机制探索(6万元)

2.我省国际海空货运的主要短板与破解路径研究(6万元)

3.福建省“十五五”时期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研究(4万元)

4.福建省行业协会商会优化结构布局对策研究(4万元)

5.我省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课题研究(6万元)

6.我省加快健全完善新兴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机制研究(6万元)

7.生育成本分担机制研究(6万元)

8.生育友好型社区建设实践及推进路径研究——以福建省为例(6万元)

9.市场驱动视域下平潭综合实验区台商台企集聚路径研究(6万元)

10.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关监管制度与综合保税区政策比较分析及产业发展建议(6万元)

11.深化国有企业嵌入“555X”产业链供应链的功能定位研究(6万元)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对象。面向全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组建课题组团队的须征得拟参加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课题承担者应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吸纳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参与。同一申请人,申报课题数量不得超过一项,凡超限申报均为无效申报。

2.课题与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享受同等待遇。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福建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5〕51号)“设立福建省决策咨询研究重点课题,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根据省委省政府每年工作部署,具体负责重大决策咨询课题的筛选、公开招标、立项、检查、结项等管理工作,立项课题与省社科规划项目、省科技科学计划项目享受同等待遇”。请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按照省委、省政府文件规定要求将课题列入本单位省级重大项目清单,与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享受同等待遇。未将课题列为省级重大项目的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请勿组织申报。

三、申报时间

截至2026年8月21日,逾期不受理。

四、申报材料

1.《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书》(附件2)2份,《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加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2.《(单位名称)2026年度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下半年)申报汇总清单》(附件3)1份,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3.申报材料提交:各单位请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社会科学处,请各单位于2026年8月21日前将纸质材料邮寄至行政楼513室,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skccgk@fj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程序

1.申报受理后,由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评审结果将于2026年9月初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fjdrc.org.cn/)上公布。

六、课题完成期限、成果形式和合作要求

1.研究期限:2026年12月前完成课题研究并提交研究成果。

2.研究成果形式:提供研究专报或研究报告,具体以对接处室/单位的要求为准。

3.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将根据课题合作研究完成质量和情况,确定未来长期合作对象,并在下一年度根据需要继续开展合作研究。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承担人应当与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指定的课题联络处室保持沟通,按照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课题内容。课题组主要研究人员应当分别于课题研究初期、中期和末期,抽出不少于一周时间与课题发布方共同修改文稿。无法达到以上要求者请勿申报。

七、经费资助

每个课题研究经费详见本公告第一条课题目录,鼓励申报单位配套相应研究经费。课题获立项拨付60%课题经费。结项评审时,课题成果被评为优良的,予以结项并拨付剩余40%课题经费;课题成果被评为合格的,予以结项,剩余的课题经费不予拨付;课题成果被评为不合格的,不予结项,剩余的课题经费不予拨付。

八、其他

联系部门: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513室

 系 人:李绍锋

联系电话:0591-22867476

    箱:skccgk@fjnu.edu.cn

  附件:1: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管理办法(2025).doc

        2:《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书》2026.doc

        3:(单位名称)2026年度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下半年)申报汇总清单.xls

社会科学处

2026年8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