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已在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发布。详见:http://www.nopss.gov.cn/n1/2026/0910/c431031-40796372.html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成果选题应来自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推荐书目(见附件)。未列入推荐书目但确属优秀的成果申报,从严把握,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价值、社会影响和对外译介价值的详细材料(包括两位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签名的推荐意见)。一般性通俗读物等成果不予受理。已立项的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成果、在国外已出版的成果以及受到“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中国文化著作对外翻译出版工程”“丝路书香工程”等项目资助的成果不能申请。同一成果未受到上述项目资助的其他文版翻译出版可以申请。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学术著作类项目,申请人应先与出版责任单位取得联系。双方就外译事务的各项分工协商达成一致,并自行签订《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
(二)项目实行网络填报信息。网络填报系统于2026年9月28日开放,在此期间项目申报双方可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审核通过后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可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因本类项目申报需要的材料多、程序多、耗时长,请申请人先下载本通知附件,提前准备,待系统开放申报功能后,及时完成上传。
(三)在系统内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后,导出申请书,一式8份(含1份原件),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其他申请材料包括:(1)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6份(样章须包含目录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3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非目录内出版机构须另附中文翻译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学术外译出版责任单位和原著出版社不一致的成果,公版图书应取得原著出版社授权或进行联合申报,非公版图书等其他情况的成果须认真核实著作权情况并取得授权)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和申请人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2)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6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名单。
(四)相关材料在完成签字盖章审批手续后由项目申请人扫描上传至系统。
三、申报要求
具有国际合作出版经验的国内学术出版机构、具备对外学术交流经验的国内高校和科研机构人员均可联合申报。承担英文版翻译的申请人,原则上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承担其他文版翻译的申请人,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本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6年9月30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四、时间安排和填报要求:
(一)各学院于9月18日前将申报意向报社科处。
(二)9月23日前学院和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反馈专家意见,9月24日各学院提交申报初稿一份。
(三)9月28日社科处返回盖好章的该页扫描件,同时进行形
式审查。
(四)项目材料全部完成后,请务必于10月6日前点击提交,社科处将统一于10月7日完成系统审核。
(五)各学院请于10月8日将所有纸质材料送到行政楼504室。
(六)申请书表九“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需填写“申请书填写的内容属实;我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我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填表时间统一填写“2026年10月7日”。申请书表十“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意见”需填写“申报信息属实,同意申报。”填表时间统一填写2026年10月8日。
系统填报材料单位审核意见请合并扫描件上传系统,纸质材料单位审核意见页由社科处统一收齐后加盖公章。
附件:
3.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推荐书目(2026年).pdf
4.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2026年).pdf
社会科学处
2026.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