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创新团队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叶祖淼发布时间:2016-10-17浏览次数:193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校级创新团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要求

(一)各创新团队针对创新团队建设任务合同书的各项指标,客观地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创新团队中期考核报告》,并于1028日前将电子版提交社科处进行形式审查,待形式审查通过后,于1031日前提交打印一式10份的纸质材料至社科处;

(二)各创新团队以ppt方式公开汇报20分钟,专家质疑10分钟。汇报的主要内容涉及:

1.团队成员间实质性合作状况,成员之间合作的关联度等应以实例说明;

2.采用一一对照方式,针对团队建设总体目标和阶段建设任务进行比照;未达到的请说明原因;

3.针对合同书中的经费预算,说明开支情况;

4.经过三年建设后对团队的自我评价(突出创新能力和社会贡献)团队后期建设规划

5.问题与建议。

 二、考核方式

(一)采用书面汇报、汇报材料公示(校内公示简表附后)与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中期考核会议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二)聘请校外相关领域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进行书面汇报材料的审查和答辩质疑,做出书面考核评价意见和评价等级(优秀≤2项、合格和不合格)。

(三)邀请团队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科研工作委员会委员列席答辩会议。

三、考核结果处置

(一)网上公布公示简表和考核评估结果;

(二)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将冻结前期结转经费,停止后期资助。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叶祖淼,联系电话:22867459,电子邮箱:kycwk@fjnu.edu.cn(社科处)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创新团队名单.xls

      2.福建师范大学创新团队中期考核通知.docx

 

 

  

  

社会科学处

                                2016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