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通知正式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成果选题应来自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推荐书目(详见附件)。未列入推荐书目但确属优秀的成果申报,从严把握,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价值、社会影响和对外译介价值的详细材料(包括两位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签名的推荐意见)。一般性通俗读物等成果不予受理。
已立项的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成果、在国外已出版的成果以及受到“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中国文化著作对外翻译出版工程”“丝路书香工程”等项目资助的成果不能申请。同一成果未受到上述项目资助的其他文版翻译出版可以申请。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学术著作类项目,申报人应先与出版责任单位取得联系。双方就外译事务的各项分工协商达成一致,并自行签订《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
(二)填报网络信息。申报人于5月20日至25日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相关材料需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有关技术问题可咨询400-800-1636,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因本类项目申报需要的材料多、程序多、耗时长,请申请人先下载本通知附件,提前准备,待系统开放申报功能后,及时完成上传。
(三)申请人在系统内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并经社科处审核通过后,导出申请书,一式8份(含1份原件、7份复印件),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建议用白色120克纸封面。其他申请材料包括:
(1)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6份(样章须包含目录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非目录内出版机构须另附中文翻译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和申请人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1份。翻译原著、翻译样章请分开装订,用A4纸双面打印白色120克纸封面装订。附件材料请自行设计封面、目录,条理清楚,顺序分明。
(2)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6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名单。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除样刊提交原刊外,附件材料请自行设计封面、目录,条理清楚,顺序分明,用白色120克纸封面装订好。
(四)相关材料在完成签字盖章审批手续后由项目申请人扫描上传至系统。
(1)申请书表九“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需填写“申请书填写的内容属实;我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我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填表时间统一填写“2025年5月25日”本表由社科处统一完成盖章,请于5月22日向社科处提供申报书初稿,5月23日社科处返回盖好章的该页扫描件,同时进行形式审查。
(2)申请书表十“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意见”需填写“申报信息属实,同意申报。”,填表时间统一填写2025年5月28日。
(3)项目材料全部完成后,请务必于5月25日前点击提交,社科处将统一于26日完成系统审核。
(4)各学院请于27日前将所有纸质材料送到行政楼504室。
该项目申报材料较为复杂,为了更好地服务申报人,请各学院于4月18日前将申报意向报社科处。
社会科学处
2025年4月13日
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docx
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pdf